医疗机构制剂室的质量管理

期刊: 养生科学 DOI: PDF下载

毕秀丽1,张强2(通讯作者)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山东,250000

摘要

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药品制造的监管越来越严格,而医疗机构制剂就是药品中的一种。本文旨在对当前医疗机构制剂室的质量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中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

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室;药事管理;质量管理

正文


1 法规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在建立制剂室并取得制剂许可证之后,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临床需要而配制固定处方的制剂,这就是医疗机构制剂,或者称为院内制剂。国家药品监督部门也在不断出台新的法规,来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和管理。

20013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20054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20056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2010824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

另外,2019121日,新版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生效实施,对医疗机构制剂提出了更多更严格的要求,例如,新法明确提出医疗机构药师或其他邀约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在此之前,对医疗机构内药师的工作者都局限于一些法规和管理办法中,并未真正进入法律,此次新法的修订给药师干预处方行为提供了强力的法律依据。

更重要的是,本次法律修订中,增加了对制剂配制方面的要求,医疗机构制剂室配制院内制剂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内容进行实施,也就是说,医院配制制剂,必须按照药监局批准的工艺规程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并且要求配制院内制剂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包材必须符合药用级别,禁止使用未经CDE(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审批过的物料生产。

另外,新药法还加大了对假药劣药的处罚力度,对劣药的处罚从之前的货值金额的1-3倍提高到了10-20倍,货值不足10万元按10万元计,对假药的处罚从之前的货值金额的2-5被提高到了15-30倍,货值不足10万元按10万元计。也就是对劣药和假药来说,不论货值多少,罚金至少100万元和150万元。近几年,各地药监局也逐渐加大对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制剂则按照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劣药假药标准进行处罚。

2 制剂室质量管理现状

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近百万家,公立民营医院数万家,从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得知,目前有医疗机构制剂室许可229个,这个比例并不高,原因有两个,一是市场上没有的药品,才能申请为医院制剂,现在的医药市场越来越繁荣,新药也不断出现,制药企业生产的药品满足了大部分的治疗需求,医院没有必要再去研发自己的制剂产品,第二个原因是医疗机构制剂也需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的法规来管理生产和进行质量控制,要求比较严格,所以医院也不想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护一个专门的制剂室和制剂产品。

从目前对着两百多家医疗机构制剂室的了解来看,质量管理水平并不算高,某些医疗机构制剂室还停留在十年前的水平,洁净厂房达不到法规要求的洁净度水平,人员对新的药品相关法规也不熟悉,之前为了拿到医疗机构制剂室许可,建立了一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但并未有效执行,人员对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也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有其生产和法规监管的特殊性。目前对制药企业来说,法规监管格外严格,且还在不断的加严。而对医疗机构制剂来说,目前法规的监管仍处于一个相对宽松和缓和的环境下,但是,科技是不断发展的,人们会不断的发现更多的产品风险和管理的漏洞,所以法规也是不断加严的。医疗机构的制剂室也就需要随着法规的不断更新,逐渐的提高自己的质量管理水平,以确保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问题分析

3.1人员问题

医疗机构制剂室工作人员多为医院其他科室的借调人员,本身所学专业为医学相关,或者所学专业为药学,但从未从事过药品制造行业工作,没有相应的药物制剂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工作经验,也未接受过《药品管理法》、《中医药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对医疗机构制剂的注册、制剂室的管理、制剂的生产、中间控制、产品的检验等都缺乏足够的管理和操作经验。

另外,医疗机构和制药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管理体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很难从之前的工作模式转变为类似制药企业的制剂室的工作模式。例如,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制剂的配制,文件的审核与批准,记录的检查与复核,电子数据的保存与备份,物料和产品的放行等,这些都需要各岗位负责人员通过不断的培训和实践经验得来。

3.2硬件问题

医院的洁净室跟药厂的洁净室要求并不完全能相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生产车间的洁净要求应该符合制药企业洁净室要求,但实际上,很多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并达不到这个要求。例如,没有定期对洁净空调的初中效压差进行监控;没有对初中效过滤器进行清洗更换;没有定期对高效过滤器进行检漏和更换;没有对药品配制所使用的纯化水和注射用水进行监控检查。

这样就导致个别医疗机构的制剂室虽然建立了洁净生产车间,但实际上并不能提供一个符合法规要求的洁净生产环境,尤其是对无菌制剂来说,一个不合格的环境可能直接导致产品的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进而影响到其疗效和安全性。

个别医疗机构制剂室通过许可检查的时间比较早,使用的仪器和设备比较陈旧,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药品相关管理法规的更新,这些仪器设备可能已经无法满足市场、产品和法规的要求,这时候,就需要适当的对这些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甚至替换。

例如,十年前,在国内制药企业比较通用的高效液相色谱系统,到如今已经无法满足计算机化系统和数据可靠性的要求,需要医疗机构制剂室有选择的进行升级或替换,以满足法规需求。

3.3体系问题

医疗机构建立制剂室后,能够根据处方生产出产品,但在生产的过程中,由于质量管理体系的不完善,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尤其是近十年来,医药相关法规不断推陈出新,监管部门对药品的研发、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的管理日趋严格,制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制剂室在质量体系方面也不断发现新的问题,继续解决。

(1)医疗机构制剂室没有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医院所采购的中药材、原料药、辅料、包材,并没有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管理,也就不能有效的保证采购物料的质量。物料到货验收时,对其检验只是抽检,不能完全代表整批物料的质量水平,所以需要对物料的供应商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供应商能一直稳定的提供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物料。

(2)物料采购到货后,任意堆放在库房,不按品种、按批号分区域存放;也不设置任何的物料信息和状态标识;物料进出库也不进行实际记录;物料的存放不符合标准要求,比如需要阴凉储存的被放置在普通常温库;仓库不设置防蚊蝇的诱捕灯、防鼠的捕鼠笼和粘鼠板等。

(3)实验室方面,未设置规范的样品流转流程;待检样品、试剂、试液未粘贴合适的标签;电子天平等设施未定期校准,不能保证称量的准确性;检验过程中的数据未及时、完整的记录,无法保证数据可靠性;实验室使用的计算机化系统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计算机化系统》和《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的规定;实验室出现检验结果超标异常时,未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所配制的药剂未执行稳定性稳定性考察。

(4)生产管理方面,配制药剂的工艺规程中,缺少关键的工艺参数和关键质量属性,例如配制的批量、投料的具体重量、工艺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温度、压力、时间、收率和物料平衡等参数;未经验证随意变更配制批量;未经批准随意变更制剂内包材。

(5)质量保证方面,医疗机构制剂室无法像制药企业一样配备非常齐全的机构和人员,但法规中要求的基本结构还是要有的。对物料的采购、制剂的配制、设备的管理、质量的控制都需要有质量保证人员的监督来确保其持续的符合法规。

4 建议措施

4.1加强制剂室人员培训

医疗机构应设置合规的组织架构,编写岗位职责,根据岗位要求聘用具备一定资质符合法规要求的人员,并建立年度的培训计划,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药品管理法》、《中医药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另外,还应该对这些专业人员定期进行医疗机构所配制制剂相关产品的专业知识培训,要求人员了解产品,熟悉产品的配制过程和质量控制重点,确保产品质量。

医疗机构可采用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的方式来完成这些培训工作。内部培训时,机构需选派具备一定知识经验和资质的人员实施培训,外部培训时,也许对培训讲师、培训机构的情况进行评估判断,确定能够满足机构自身需要。

所有培训完成后,都应该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保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4.2升级改造设施设备

针对医疗机构制剂室配制制剂所使用的质量控制仪器和生产用设备相对陈旧落后的状态,可采取如下三种措施进行改进。

(1)对旧的元件、组件进行更新替换,以保证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2)对目前功能上存在部分缺陷,无法满足现有法规要求的仪器和设备,进行升级更新,升级部分的硬件或软件系统,使其合规。例如制剂室检测实验室所使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在十年前使用的工作站软件并没有权限分级、审计追踪和数据安全的功能,现在就需要与供应商协商,对工作站软件进行升级,增加这些功能,以确保数据可靠性。

(3)对不能满足当前的生产和质量要求,但又无法通过升级实现的仪器设备,可更换其他型号或品牌的仪器设备,来满足制剂配制和质量控制的要求。例如上述高效液相色谱仪,如果供应商已经停止生产该仪器,或者供应商没有能力对这个仪器和工作站软件进行升级以实现更新换代,则制剂室就需要考虑更换一个新品牌的仪器或工作站来代替它。

4.3优化质量管理体系

内部人员受限于“只缘身在此山中”,很难认识到体系问题的“庐山真面目”。医疗机构可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根据最新的法规要求,对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差距分析,找到自身的问题所在,有针对性的进行纠正和预防,以实现体系的优化和完善。

例如,对于产品的配制,十年前的关注重点是对最终产品的质量检验,满足备案的质量标准要求是对它评价的最重要的标准,但对当前的质量管理体系来说,从制剂产品的研发,到物料的采购、验收,到配制的过程,设备的管理,再到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再包括留样的观察和稳定性产品的研究,都是对最终产品质量考评的重要标准,要通过产品配制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评价来最终确定其质量。

为实现这个目的,就需要对制剂室人员的资质、培训,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对产品知识的不断更新和学习,对工艺稳定性的考察和分析,都要有比较严格的管理和科学的改进。

质量管理不是局限于某一方面的管理,而是一个系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医疗机构应参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从机构人员、房屋设施、设备、物料、卫生、文件、质量管理与自检、使用等多个方面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工作流程,并建立质量管理机构,确保这个体系的正常运行。

5 结论

综上所述,国内的医疗机构数量庞大,医疗机构制剂对医院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的制剂室也在不断的发展和改进。医疗机构实施质量管理规范,旨在最大程度上降低药品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风险,以生产出符合质量标准和预定用途的制剂产品,满足医疗机构的医疗需求。医疗机构制剂室应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制剂的质量,进一步确保医疗机构制剂的疗效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新《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启示[J]. 赵静.海峡药学.2022,34(09),173-174

[2]新疆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缺陷分析及建议[J].马小华.舍莉萍.朱丽娜.任佳.李颖.海峡药学.2022,3402

[3]中药制剂室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及相关管理措施分析[J].王朝飞.中国卫生产业.2016,1308),181-183

[4]院内中药制剂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J].周佳群.王小燕.中医药管理杂志.2109,2713),130-132


...


阅读全文